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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公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1-04-08 09:02:51 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

序号

批复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1

关于《连州市连峰粉体科技有限公司年产碳酸钙24万吨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清环连州审[2021]7号

2021年3月25日

连州市连峰粉体科技有限公司

连州市龙坪镇黄芒村上高坝

2

关于《连州市腾晖矿业有限公司年产11万吨石子、0.5万吨机制砂、1.5万吨石粉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清环连州审[2021]8号

2021年3月31日

连州市腾晖矿业有限公司

连州市龙坪镇木浪矿区

3

关于《连州市天泰矿业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清环连州审[2021]9号

2021年3月31日

连州市天泰矿业有限公司

连州市龙坪镇新圳村原706地质队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六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清远市人民政府或者广东省生态环境厅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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